事項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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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項名稱 |
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發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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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項類型 |
公共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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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編碼 |
332004060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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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施編碼 |
11330000002482031M2332004060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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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機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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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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決定機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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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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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對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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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/法人/其他組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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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件類型 |
承諾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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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辦結時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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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(工作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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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諾辦結時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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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(工作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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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介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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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別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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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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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辦事現場次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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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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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上辦理深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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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程網辦(Ⅳ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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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須現場辦理原因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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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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權力屬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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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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權力來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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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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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使層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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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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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辦機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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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,省招標投標管理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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適用對象說明
|
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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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項審查類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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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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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施主體性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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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機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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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施或牽頭處(科)室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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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管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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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施主體編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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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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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托部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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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委托部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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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相對人權利和義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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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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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進駐政務大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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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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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支持自助終端辦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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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支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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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人主題分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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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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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人主題分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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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標拍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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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事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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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網辦
|
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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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支持預約辦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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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支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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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形式
|
無
|
通辦范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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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通辦范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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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果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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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批結果類型
|
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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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批結果名稱
|
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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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批結果樣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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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樣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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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支持物流快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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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支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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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達時限
|
無
|
送達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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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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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項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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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項名稱 |
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發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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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項類型 |
公共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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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編碼 |
332004060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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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施編碼 |
11330000002482031M2332004060000
|
受理機構 |
無
|
決定機構 |
無
|
服務對象 |
個人,法人,其他組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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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件類型 |
承諾件
|
法定辦結時限 |
20(工作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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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諾辦結時限 |
20(工作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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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介服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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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辦事現場次數 |
0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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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上辦理深度 |
全程網辦(Ⅳ級)
|
必須現場辦理原因說明 |
無
|
權力屬性 |
無
|
權力來源 |
無
|
行使層級 |
省級
|
聯辦機構 |
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,省招標投標管理中心
|
適用對象說明 |
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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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項審查類型 |
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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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施主體性質 |
法定機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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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施或牽頭處(科)室名稱 |
公管處
|
實施主體編碼 |
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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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托部門 |
無委托部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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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相對人權利和義務 |
無
|
是否進駐政務大廳 |
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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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支持自助終端辦理 |
不支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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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人主題分類 |
其他
|
法人主題分類 |
招標拍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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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事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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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網辦 |
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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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支持預約辦理 |
不支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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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形式 |
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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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辦范圍 |
無通辦范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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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果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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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批結果類型 |
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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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批結果名稱 |
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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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批結果樣本 |
無樣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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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支持物流快遞 |
不支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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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達時限 |
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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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達方式 |
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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線下辦事地點/時間
具體地址: 省政府(杭州市西湖區北山街道省府路8號)2號樓3樓3060室
辦理時間: 工作日,夏季:上午8:30-12:00,下午14:30-18:00 冬季:上午8:30-12:00,下午14:00-17:30
聯系電話: 無

申請條件
●數量限制
●受理條件
●禁止性要求
申報材料

環節 | 辦理時限 | 辦理人員 | 辦理結果 |
信息采集 | 即時 | 浙江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 | 根據平臺接入的全省各行業、各地市公共交易系統獲取全省公共資源配置領域交易信息。 |
信息發布 | 即時 | 浙江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 | 平臺發布獲取的全省公共資源配置領域交易信息。 |
信息查詢 | 即時 | 浙江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 | 查詢人自主網上查詢。 |

收費標準
●是否收費
●收費依據
●是否支持網上支付
常見問題
設定依據
●國家法律依據
第十條 行政機關制作的政府信息,由制作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。行政機關從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的政府信息,由保存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;行政機關獲取的其他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,由制作或者最初獲取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。法律、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權限另有規定的,從其規定。行政機關設立的派出機構、內設機構依照法律、法規對外以自己名義履行行政管理職能的,可以由該派出機構、內設機構負責與所履行行政管理職能有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。兩個以上行政機關共同制作的政府信息,由牽頭制作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。
第二十條 行政機關應當依照本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,主動公開本行政機關的下列政府信息:
(一)行政法規、規章和規范性文件;
(二)機關職能、機構設置、辦公地址、辦公時間、聯系方式、負責人姓名;
(三)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、專項規劃、區域規劃及相關政策;
(四)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信息;
(五)辦理行政許可和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的依據、條件、程序以及辦理結果;
(六)實施行政處罰、行政強制的依據、條件、程序以及本行政機關認為具有一定社會影響的行政處罰決定;
(七)財政預算、決算信息;
(八)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其依據、標準;
(九)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的目錄、標準及實施情況;
(十)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;
(十一)扶貧、教育、醫療、社會保障、促進就業等方面的政策、措施及其實施情況;
(十二)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、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;
(十三)環境保護、公共衛生、安全生產、食品藥品、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情況;
(十四)公務員招考的職位、名額、報考條件等事項以及錄用結果;
(十五)法律、法規、規章和國家有關規定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。第二十一條 除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的政府信息外,設區的市級、縣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還應當根據本地方的具體情況,主動公開涉及市政建設、公共服務、公益事業、土地征收、房屋征收、治安管理、社會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;鄉(鎮)人民政府還應當根據本地方的具體情況,主動公開貫徹落實農業農村政策、農田水利工程建設運營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、宅基地使用情況審核、土地征收、房屋征收、籌資籌勞、社會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。
●省級法律依據